典型案件的庭審
  將電視、網絡、微博直播
  身為公職人員,拿人錢財,替人辦事,這可不行。省高院發佈消息,今起至11月30日,全省法院將“開打”貪污賄賂犯罪活動,重點打擊發生在食品衛生、社會保障、醫療、教育、就業等民生領域,以及社會影響惡劣、群眾反映強烈的買官賣官、涉及國家重點工程等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。
  重大敏感案件要進行庭審網絡視頻直播、電視直播或微博直播;所有適用緩、免刑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,都要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,然後上報省高院刑二庭備案。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
  去年:13名廳級幹部,123名處級幹部因受賄被判刑
  據統計,去年,省高院重拳打擊貪污、受賄、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,審結案件1951件,判處犯罪分子2840人,其中廳級幹部13人,處級幹部123人。
  以受賄罪判處開封市原市長周以忠、漯河市原市長呂清海、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鄭建民無期徒刑;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原省委常務副秘書長陳江河、省安監局原黨組書記李永新無期徒刑,判處安陽市原政協主席趙微有期徒刑12年。加大對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等瀆職侵權犯罪的打擊力度,審結案件648件,判處犯罪分子1026人。
  今年:重點打擊民生領域及群眾反映強烈的貪污賄賂犯罪
  活動要求從嚴懲處貪污賄賂犯罪。重點打擊發生在食品衛生、社會保障、醫療、教育、就業等民生領域,以及嚴重損害群眾利益、社會影響惡劣、群眾反映強烈的買官賣官、涉及國家重點工程等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。
  貪污賄賂犯罪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和公開宣判,對典型案件要進行庭審電視直播、網絡視頻直播和微博直播,要加強審判公開,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督權。
  要求:判緩刑、免刑的要報省高院備案
  省高院要求,要從嚴把握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適用緩免刑的條件,實行緩、免刑備案制度。
  在充分考慮社情民意,全面分析被告人犯罪動機、目的、數額、手段、犯罪後果和社會影響以及是否投案自首、主動退贓、認罪悔罪等各種因素的前提下,綜合評定,準確適用,避免緩、免刑適用不當造成消極影響。
  所有適用緩、免刑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,均要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,並層層報省高院刑二庭備案。
  線索提供 喬良 朱虹
  (原標題:典型案件的庭審將電視、網絡、微博直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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